中国航协自3月1日起全面停止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认可
发布时间:2019-02-28 作者:中国民航报 来源:党委办公室 字体大小:  A+      A-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许晓泓 报道: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适应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发展,结合销售代理行业发展实际,经中国航协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航协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代理资质认可工作,采取新的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提供相关服务。

   

  结合当前改革工作,中国航协同时发布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行业自律办法》,对销售代理行业实行自律管理。实施销售代理管理服务改革后,中国航协将于近期发布《中国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人业务规范》和《中国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业务规范》,供申请企业进行自我评估和航空公司选择代理人时采用。申请从事销售代理业务的企业以此规范为标准先行开展自我评估,满足条件的方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签订销售代理协议要求。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局相关法规和规章、中国航协客货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规范和本公司的相关要求,对申请成为航空公司销售代理人的企业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约,该企业即可认定为销售代理人。

   

  中国航协将建立并通过“中国航协销售代理人综合信息平台” 对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的代理企业进行对外发布,同时在平台登载代理企业违法违规、被处理、受表彰以及经营年报信息等综合情况,以此对销售代理行业进行自律管理。航空公司、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可通过该平台实现信息共知共享,从而达到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并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航空运输快速发展,民航客货销售代理人应运而生。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本世纪初,其设立须由民航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随着政府职能转换,2006年3月31日,民航总局将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移交中国航协。按照国家对企业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近两年来,中国航协一直在研究推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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